第26章(2 / 2)

晴天遇暴雨 明月听风 3855 字 2个月前

倪蓝把古霍的名片找了出来,给他的邮箱发了一段音讯。

她写道:「古哥,请转给蓝总,这是网上那段造谣音讯的真实版。可以证明我就算是私下与朋友开玩笑,也绝没有觊觎他的心思。

过去我曾经打扰过他,非常抱歉,今后请他和他的家人们放心,我不会再给他们制造麻烦。对不起了。也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助,给你也添了不少麻烦,抱歉。祝你们今后都好。」

她曾经想过,希望能借助蓝耀阳来帮助她找到真相,毕竟在她认识的人里,他是对她和善的人里权势最大的。

但查到了关樊和孙靓,又经过今晚这事之后,她觉得这念头错了。他是一个这么温暖的人,而她太危险,她不应该拖累他。

古霍上班之后才看到这封邮件,他转给了蓝耀阳。

邮件附件里是一段音讯,倪蓝与她的同事在咖啡厅里聊天,咖啡厅的背景音乐声都能听得到。

她的同事说倪蓝条件好,圈子不好混,不如提升一下自己,借娱乐圈为跳板嫁个富商。

倪蓝说她不喜欢富商,她喜欢温柔可爱型的男人。

然后旁边有个人用力干咳两声,倪蓝马上改口嫁个富商也不错。

蓝耀阳听到这里便笑了,别看倪蓝能打,怂起来是真的怂,她明显是被训了。

蓝耀阳能猜到她为什么被训。

果然下一句就是那个洪姐说温柔可爱的富商就是蓝总,说倪蓝的竞争对手很多。

倪蓝马上干笑,说没有没有。

那洪姐又问她是不是真的很喜欢蓝总,所以那时才去找他。而倪蓝回复了一长串,“蓝总真的很好啊,年轻英俊多金,人还温柔善良。不过我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我已经认识到错误了,我配不上他,不会痴心妄想的。我一定改过自新,洁身自好,努力工作好好赚钱。”

那洪姐便笑说那你加油。

这才是真实的对话,网上那一段剪辑,完全歪曲了意思。

蓝耀阳忍不住笑。今天的心情非常好,完全一扫昨日阴霾。

昨晚他与姐姐进行了一番挺受考验的对话,他很坚定地拒绝姐姐再插手倪蓝的事,他也打保票倪蓝肯定不是那种女人。

他甚至向姐姐坦白他现在有些后悔,那天把倪蓝丢出房间太粗鲁,也许那个时候她遇到了麻烦,而他甚至没有给她求助和解释的机会。

她现在失忆了,陷入丑闻无法脱身,在温饱线上挣扎,她这么努力地想好好生活,她不低声下气,不屈服於挫折,而他无法坐视这样的她被别人欺负。

蓝耀宁沉默良久,对他说:“我觉得你危险了,弟弟。你很危险。你是不是,喜欢她了?”

“怎么可能。”蓝耀阳说:“我只是善良。”

但其实他有些隐约的感觉,觉得倪蓝是对他有好感的。在他面前就得瑟,彩虹屁吹不停,怕他误会披荆斩枣都要赶过来当面解释,不是喜欢是什么?

这段录音,实锤了。

他觉得她就是喜欢他。

他挺高兴的,谁被人喜欢不高兴呢。

但今天更高兴的是,一大早,娱乐圈里就翻了天了。

因为早上八点,大多数人都踩着通勤的点或在路上,或刚进公司,或在学校里准备上课前刷刷微博时,几个娱乐大V同时用“定时发”功能发出一封长信,还附了一段音讯。

长信非常有意思,叫“行业倡议书”。

倡仪书上写着,昨天微博上有两段非常吸引眼球的内容,一个是针对“不可侵犯贵公子”的影射,暗示了贵公子的身份,暗示他有不可告人的丑闻,这条消息很短,什么证据都没有,空口白牙几句话,却引起了大量的转发和讨论。

讨论里有许多揣测和谩駡,毫无根据,就如同那条微博内容一样。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案例。

第二个,是下午时发的一段音讯。音讯里一位女子表达了嫁入豪门的理想且目标直指某娱乐圈年轻大佬。这段音讯可说是铁证如山,同样引起了大家广泛的讨论和谩駡。并且大家将这两个事情联系在了一起,构思出了不同剧情相同立意的丑闻大戏,

这又是一个很经典的案例。

但是,我们很遗憾地告诉大家,音讯是经过剪辑处理的,真正的对话录音,请点击附件音讯收听。请注意原版未剪辑里的背景音,以及剪辑版本对背景音的处理,这很好分辨。

这两个案例,是我们给网友们做的一个实验,大家可以由此看到娱乐新闻八卦生态的现状——扭曲、狂躁、病态、不择手段。

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导向,为精神文明建设贡献正面力量,我们提出倡议,娱乐新闻,也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健康正面内容为引导,从我做起,人人做起,净化行业环境,消灭不正之风。

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后文又举了好几个例子,表达了对从业者们洗心革面的强有力的呼吁。

倡议书的后半部分,是普法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於办理利用资讯网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条内容,一条条,一句句列得清楚明白。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资讯网路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资讯网路上散布的;

(二)将资讯网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资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资讯网路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资讯网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资讯网路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资讯网路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实际被点击、流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 ……

一千多字的法条内容,看起来挺累眼睛,还枯燥。但大V们的稿子做得特别体贴,重点都画上了红字,标上了着重符。配上他们的的案例和倡议,足见他们的”决心和诚心”。

这些微博一发出来,马上引起了轰动。天要下红雨,狗仔要从良。

众网友看得哈哈大笑。

各家娱乐公司飞速转发。曾经受害的明星们更是加码,转发不算还抽奖。

Blue娱乐当然也没有落后,昨天受欺负的可是他们老板啊,这必须得大力转起。

蓝耀阳像模像样地转发微博大力称赞了几个大V的倡议,并表示只要能刹住这不正之风,自己愿意作为案例为大家示警。

这次他认领“不可侵犯贵公子”认领得特别舒心。

等李木知道这事的时候,转发量已经超过三百万。

他仔细看完了“倡议书”,又听了附带的音讯,看到后头那普法内容,差点一口老血吐到萤幕上。

让人联络平台查查,说他们被盗号了,但平台技术那边查回来说,就是你们的IP和终端发的,没被盗号。

是啊,没被盗号。

他们不能说他们被盗号了,因为倡议书把老底揭了,昨天那两段“经典案例”简直了,倡议书上从心理学、行销学、法学角度详细分析。

尼玛现在他们说不是他们发的倡议,那就是否定了他们“想用案例教育大家”的意图,就是承认他们故意干坏事。

不止是干坏事的问题,他们违法了!

这微博还不能删,删是什么意思啊?你们不倡议了?

承认是他们发的就被打右脸,不承认就被打左脸。

左右开弓,啪啪做响。

但其实谁会相信他们真心做倡议啊,只会觉得他们有病。

还普法呢,普尼玛的法。

这不止是打脸了,这是往狗仔的心窝里捅刀子。

蓝耀阳听了好几遍倪蓝发来的音讯,这跟倡议书上附带的音讯还不完全一样。

微博上澄清的音讯只有两句。一句是倪蓝说得最长的那句,使劲夸蓝耀阳然后说自己绝无他想要好好工作挣钱,第二句就是洪姐说加油那句。

蓝耀阳拿到的是全部的音讯,他就觉得自己是得到特殊对待了。

超级开心。